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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台灣海洋性貧血協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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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友服務


病友住院慰問金申請辦法

  • 發佈日期:2021-08-25
  • 照片說明文字台灣海洋性貧血協會
    病友住院慰問金申請辦法
    97.12.13第五屆第十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
    101.08.08第七屆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
    107.05.26第八屆第十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

    一、目的:關懷並慰問住院病友。
    二、補助對象:
    (1).本辦法所稱「病友」係以罹患重型海洋性貧血病患,並為本會之會員及準會員為適用範圍。
    (2).每位病友每年可提出2次申請(含住院、開刀、加護病房、排鐵等)。
    (3).病友住院申請「診斷證明書」即可向協會申請慰問金
    事 由 金額(新台幣) 備註
    排鐵治療 1,000元 每位病友限申請2次/年。
    因疾病住院 2,000元
    開刀、加護病房 3,000元
    造血幹細胞移植 10,000元

    註:
    a.住院排鐵慰問金申請需住院排鐵2週以上才能申請慰問金。
    b. 同疾病者出院又馬上再住院,必須超過十四天以上(依照健保署規定)
    才可再申請。
    三、申請方法:
    申請人申請需附「診斷證明書」、帳戶影本。
    申請者當年須先繳納會費。
    四、本辦法經理監事會議通過,修正亦同。
    五、101年8月8日理監事會議通過公佈後開始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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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相關附件:
  • *病童住院慰問金申請辦法107.05.26修定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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